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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或修改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2016-05-18 郝虹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报送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基础信息的通知》(川医险[2013]1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已从2013225日至520日,完成了第一次申报的相关工作;201410月,完成了第二次申报的相关工作。201510月,完成了第三次申报的相关工作。

    由于从201511月至今的新增人员或部分教职员工要变更手机号未办理此事项,现将第四批次申报(按照社保统一征缴的要求,今后仅申报新增人员、且在首次申报数据中对接,20166月之后,原则上不再申请和修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基础信息)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人事秘书和办公室主任,认真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上报资料:
      1、由单位组织:现未收到每月医保到账信息的教职员工填写《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基础信息表》,并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报表上报学校人事处社保中心办公室。

    2、由单位组织:现未收到每月医保到账信息的教职员工填写《四川省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信息登记表》,并将纸质报表与上述1的报表一同上报学校人事处社保中心办公室。

    请各单位在2016630日下午5:00之前上报相关报表到犀浦校区综合楼419房间。

    联系电话:66366237

                    2016518 

    附件1: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基础信息表

    附件2: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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