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评奖】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
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及学院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17日-10月20日)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1),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2),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学校范围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如下:
“拓及”专项奖学金(学校范围) (本研) | 四川国经奖学金(创新类) (研) | 黄山教育助学金 (本研) | 双优基金 (本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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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且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见附件3,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并加入QQ群(群号:333910823),在10月20日17:00前提交网上申请,并将《数学学院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4,请严格审核《一览表》中学生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确保与《审批表》、《荣誉清单》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发送至邮箱316340755@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奖项)。
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二)学院评审阶段
1. 学生工作组审核(10月21日-22日):学院学生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当年度各类奖项评选名额情况,按年级专业比例差额推荐至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10月23日-24日):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根据学校各奖助学金要求采用现场答辩、材料评审、成绩排名的形式产生。
3.学院公示和报出(10月25日—31日):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提交给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批。
(三)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月1日-11月1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17日-10月20日)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1),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专项奖助学金 | 名额 | 奖励金额 | 评选方式 |
星辰天合奖学金一等奖 | 2 | 5000 | 现场答辩 |
星辰天合奖学金二等奖 | 5 | 3000 |
出版社奖学金一等奖 | 1 | 3000 | 材料评审 |
出版社奖学金二等奖 | 3 | 2000 |
出版社奖学金三等奖 | 4 | 1500 |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并加入QQ群(群号:333910823),在10月20日17:00前提交网上申请。
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二)学院评审阶段
1. 学生工作组审核(10月21日-22日):学院学生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当年度各类奖项评选名额情况,按年级专业比例差额推荐至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10月23日-24日):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星辰天合奖学金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差额投票产生,出版社奖学金采用材料评审的形式差额投票产生。
3.学院公示和报出(10月25日—31日):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提交给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批。
(三)学校评定阶段工作安排(11月1日-11月1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其他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2-2023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2023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4.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为准。
5.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
6.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
7.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工作负责人:黄玺文
联系电话:028-66366763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X30447室